修改时间:2014-02-25 浏览次数:
楚天金报讯 本报记者严华 通讯员彭为红 王哲1元钱也能办公司,开企业无需再提交验资报告,企业无需再年检……这些看起来“很美”的政策,马上就要在我省落地实施了!昨日,省工商局发布消息称,3月1日起,我省将全面实施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届时,全省将统一启用新版营业执照。
注册公司不再看钱多钱少
准入限制的放宽,无疑是此次改革最大的亮点。“除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对特定行业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另有规定外,将现行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这意味着,以后开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时,不再提交验资报告。公司股东(发起人)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均由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
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
同时,不再限定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定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再限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期限。
省工商局注册登记局相关负责人解读称,新规实施后,理论上1元钱也可以办公司。
“一址多照”不搞一刀切
经济的快速发展,撩动着投资者的热情。眼下,场所资源日益成为投资创业的制约因素之一。现实中,很多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初创企业、新业态等,对住所或经营场所的要求实际上很低。
从下月起,我省将放宽住所或经营场所使用权属证明限制,申请人提交对住所或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办理工商登记。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由申请人负责。
省工商局人士表示,改革的目的就是简化登记手续,有利于释放场地资源。我省市场主体今后可以将住所同时作为经营场所,允许“一址多照”,允许在符合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将住宅用作住所或经营场所登记。
需要说明的是,住所主要是企业法定的送达地和企业司法和行政管辖地,而经营场所是企业实际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所在地。
此外,我省对住所或经营场所的登记条件不会“一刀切”,而是由地方人民政府按照“既方便又有序”的原则分别规定。
300余万企业商户不再年检
今年起,企业年度检验制度将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每年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
3月1日起,我省将停止企业年检工作。
截至去年底,我省有内资企业61.9万户,外资企业7693户。按照新规,下月起,这些企业无需再年检,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从今年起,全省已暂停了个体工商户验照制度,全省268.5万户个体工商户和3959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将实行年度报告制度。
昨日,省工商局人士郑重提醒:对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
若首次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在三年内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超过三年未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其永久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不得恢复正常记载状态,并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黑名单”)。
18种营业执照改为1种
据统计,目前使用的各类营业执照(登记证)达18种。为推进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建设,国家工商总局选择了6家电子营业执照试点单位,我省是其中之一。
目前,工商部门已精简了营业执照种类,新版营业执照照面版式统一为一种。同时还统一规范了营业执照记载事项和内容。改革后营业执照不再记载实收资本,新版营业执照上还将设置“二维码”栏,明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从3月1日起,我省新注册市场主体将启用新版营业执照,已办理的原有营业执照目前暂可延用。
年内,我省将初步建成以电子营业执照为支撑的可信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网上发照等新的登记服务模式,三年内基本实现省内企业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
“一处违法”将“处处受限”
此次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强调企业在享有改革赋予更多便利条件的同时,也要依法承担相应的信息公示等义务和责任。
今年上半年,省工商局将建成全省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将市场主体登记、备案、监管信息,年度报告和获得许可信息,信用监管信息等在平台上公布,向公众、市场主体和各部门开放。
除实行统一的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外,工商部门还将建立连锁响应机制、境外追偿保障机制。
所谓连锁响应机制,即对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有违法记录的市场主体及其相关责任人予以重点关注,采取有针对性的信用约束措施,加强执法联动和查处力度,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监管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