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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元注册公司中暗藏税收“陷阱”

修改时间:2014-05-16 浏览次数:

 新《公司法》取消了一些公司的注册门槛,使“1元注册公司”变为现实,令企业界尤其是广大民营企业的经营者为之雀跃,好像又走进了一个新时代。但若把这个深藏税收“陷阱”的政策分析透了,一些经营者可能就欢呼不起来了。
  我国的税收“陷阱”大致分两类:一是税收政策的制定者故意设计的,比如计算年终奖纳税额时,政策允许除12月,这理应扣除12个速算扣除数,但具体税收条款只让扣除一个速算扣除数,就留下了“多拿1元就会多交11个速算扣除数”的纳税“陷阱”;二是限于学识或知识,政策制定者“知其一不知其二”,自己都没有想到的纳税“陷阱”,“1元注册公司会增加税负”就属于这类税收“陷阱”——我们分析如下:
  假设我们经营某个项目需要1000万元——不论是1元注册,还是1000万注册,要做成这个项目都得需要1000万元,即股东都要投入1000万元。
  我们再假设这个项目做成了,公司增值到2000万元,并且股东想把公司转让出去——这时,税收“陷阱”就出现了。
  若1000万元注册公司,2000万元转让,不考虑其他费用,增值部分须缴纳企业所得税250万元【(2000-1000)×25%】;若全是自然人股份,还要就所得交纳个人所得税150万元【(2000-1000-250)×20%】,这两项税收合计400万元。
  若1元注册公司,因为实际也投入1000万元,也一样做成了,最后2000万元转让,因为只有1元的原始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为计算方便我们就不予考虑),则转让增值部分须交纳企业所得税500万元(2000×25%);若全是自然人股份,还要交纳个人所得税300万元【(2000-500)×20%】,两项税收合计800万元。
  因注册资金不同,公司转让所得仅两种税收的纳税成本就相差400万元——这就是深藏的税收“陷阱”,我们也称之为“看不见得成本”(我们从视角把企业成本划分为三类:看得见的成本、看不清的成本和看不见的成本)。相信看到这儿,一些经营者就乐不起来了。
  税负增加400万元的原因是“1元注册公司”几乎没有原始成本,在转让时全额计税。
  不仅仅是转让,因为没有原始成本,企业发生其他变更时,也会产生类似的纳税成本,并涉及更多的税种。
  “1元注册公司”,也不仅仅存在税负增加的问题,还会带来其他一些问题。据我指导的学生王琳婷、高雨萌所做的针对性研究,“1元注册公司”在股东持股、分红方面,增资扩股方面以及担责方面,都存在一些纠结的问题。
  为此我们建议:注册公司,不要光图眼前方便,还要考虑以后的发展和变化,最好量力而行,有多大的笼屉就蒸多大的馒头。虚假注册和1元注册是两个极端,我们还是回归真实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