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3 4

服务项目

  • 工商代理
  • 代理记账
  • 公司注册
  • 商标注册

联系我们

武汉同兴盛达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客服: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电话:027-87332085
手机:13995593926 / 18627000202 / 18086501930 / 18963947336 / 15623913182
地址:武昌区武珞路442号中南国际城D2座1911
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新闻动态 >

工商变更

公司营业期限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修改时间:2014-03-04 浏览次数: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该文件;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