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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答疑
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补征税款?
修改时间:2014-02-25 浏览次数:
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补征税款?
答:根据国税总局公告2012年第33号的规定,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就其虚开金额申报并交纳增值税的,应按照其虚开金额补缴增值税;已就其虚开金额申报并交纳增值税的,不再按照其虚开金额补缴增值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合法有效的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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